德兴市启动婚姻登记档案移交进馆工作
为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的科学管理,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10月15日,市民政局、档案局联合发文,部署全市婚姻登记档案移交进档案馆工作。通知要求各乡镇应于11月30日前向市档案馆移交2000年以前(含2000年度)的婚姻登记档案,并对进馆档案总体质量提出具体要求,要求各乡镇加强领导,明确专人做好本乡镇婚姻登记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工作,确保按时、保质地移交进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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