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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享受相关补助的具体规定

  『发布时间:2008-1-30 0:00:00』
 

近来关于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享受补助方面社会反映较强烈。

现将享受补助的条件公示如下:

1、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这段时间退职的;
2、1957年12月之前参加工作的;
3、精简当时和现在都已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患病,即当时和现在家庭生活无依无靠的;
4、条件1和条件2要有原单位出具的当时的原始凭证。

必须同时具备上面四个条件。

『发布者:徐泽兵『浏览次数:1089次』『评价得分:0分』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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